Thursday, December 06, 2007

早幾晚,去了廟街吃褒仔飯,坐下還不到半小時,褒仔飯還未來,便看到食環署人員一行約二十人圍剿因食客太多而要把枱搭到街上去的食市,全程用DV拍低,十分誇張。澳門武警也未用DV錄下圍攻消費能力太低的自由行,況且人家賣的只是幾十元的市井飯,這樣的趕盡殺絕一來為食客帶來不便,二來看見老闆娘苦苦求情,良心的一票已是名花有主。

廟街是集體回憶的一部分,由個體到集體,必須先要個體們各自與某地方發生情意結,而之後再從集體交流中去互相表態,從而得知曾經自以為獨有的經歷也發生過在他人身上。九年前,某某帶我去廟街吃過咖喱尤魚,原來那地踎檔也是很多人所愛。那晚的踩場無疑是壓抑個人回憶的發生,這樣下去廟街只會變成第二個皇后碼頭或裕民坊。

況且,廟街的文化就是建基在亂,在公開,在公共。很難得有一條街在香港可以是這樣的公私不分,要踩場,街邊那些寬頻或電視攤檔倒是我第一個要剷除的目標。

另外,今天大開眼界,見到有些老師是如此丟臉,祝下一代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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