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13, 2007

我的天,我的煙

Hi-Fi傳來張敬軒《我的天》的旋律,近來總是每幾天便有股心癮,要得聽聽這首歌才安樂。副歌中,林夕的詞這樣說:「為何戀愛可以當做吸過半支煙,隨時不太高興將那煙蒂放一邊。」
戀愛與吸煙,異曲卻同功。前幾天,一位朋友問我吸煙有甚麼好,彷佛世界上突然間每件事都要是因為它有益才去做,我思想了兩三秒,給了他一個我自己也蠻滿意的答案,我說:「抽煙是一種非常自我陶醉的活動,跟拍拖一樣,箇中樂趣只有當局者才領略得到。」
試問還有什麼事情可以比一天內戀數次愛更令你上癮?隨時開始之餘還可以隨時擱置。
作為一名煙民,筆者的目的並非要煽動讀者的吸煙情緒,相反,我只是想在這個反吸煙運動潮裏為自己說些話,呻吟一下,止止痛吧。
為着市民的健康着想,香港政府決定跟隨大勢,於O七年一月一日起實行禁煙,任何食肆,工作間和公眾場所 (例如沙灘,公園)均不准市民抽煙,違規者均罰款五千港元。政府的出發點是可以理解:叫非煙民去吸二手煙實在是不公平,為保市民健康身體,這政策確實事有必行。
奈何,我們的快樂就這樣被犧牲了。
在我個人來說,生有時,病有時,死也有時。不吸煙的也可能有病有痛,反而吸煙者也不等如短命種。公道地說,我們患癌症或心臟病比率可高於平常人,但看看現在的世界,多麽的煩,多麼的亂,倒不如揑緊現在的快樂,才對得起自己。 最記得還是《大隻佬》中劉德華的角式,在片尾剃光了頭,穿上一襲灰色的和尚袍,兩袖清風,寡慾塵寰,但卻點了一支煙。萬般帶不走,唯有孽隨身,不作孽,獨樂樂。
整個香港在經歷了差不多一年的禁煙運動有什麽改變?不吸煙者可能開心了點,因為他們可以專心的享受無煙飯局,但另一方面,樓仍是這樣的貴,維港仍是越來越窄,空氣依舊的混濁,連天星碼頭也不見了。
上星期應同事邀請,到了一家高級私人會所短聚。早到的我當然是選了露天位置,好讓我可邊喝白酒,邊聊天,邊抽煙。坐低後,看到桌上放了個白色煙灰缸,而牆上則貼了個不准手機的告示,心笑了一笑,在這大富大貴的場所裏,電話不可以響,但煙可以照抽。
這就是香港了。
我的煙齡才不到幾年,還記得第一支煙是在英國的Cardiff University內抽的,吸了兩三口,堵塞的思路彷彿通了,一口氣便完成了我第一篇創意寫作課(Creative Writing Class)的功課。煙放在手,煙在口,想像力就會自然的來,這是個自己和自己的交流,不是跟談戀愛一樣嚒?
今年八月尾的時候,去了台北九份一趟,擠滿遊客的市場區不是我所愛,我愛的反而是山上一家又一家的茶居。沒有星巴克咖啡,換來是陳年烏龍,一碟甜點,一碗開心果,坐在古董椅上,對着濛濛的山霧景,一本小說在旁,肆意地抽着煙。在這樣清閒的環境裏,原來人也可以很忙,茗茶賞景,看書嚐點。點了煙,細味着台灣給自己的空間,想起香港那片無煙的天。
禁煙能禁的可能是煙民在公衆場合抽煙的動作,但絕對禁不了我們的心癮,手癮和口癮,也禁不了煙草的芳香。